湖州市近期干部人事任免(2020年10月至11月) | ||||
| ||||
2020年10月至11月,省委、市委对我市部分干部职务进行了调整,其中部分职务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。现将职务任免情况通报如下: 吴登芬同志任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成员。 黄骆意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,免去其中共南浔区委常委职务; 芮振华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,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 沈月强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,免去其中共长兴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; 徐超、曹根荣同志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,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; 王根强同志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,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; 王为民同志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成员职务; 杨震宇同志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(试用期一年); 曹颖青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,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; 费越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,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; 耿为劼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(试用期一年); 吴升旭同志任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郑兵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; 陈晓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崔侃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免去其市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职务; 沈建荣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; 俞正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; 陆树荣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、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 郑平明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张学民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 黄丁伟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、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毛荐先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(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)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 施经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免去其市委党校(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、市社会主义学院、市行政学院)副校长(副院长)职务; 黄平同志任市新闻传媒中心(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)党委委员、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; 杨丽萍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; 代旻同志任共青团湖州市委员会副书记、党组成员(试用期一年); 王玉娟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; 周煜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、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(试用期一年); 丁颂辉同志任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监事长,免去其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职务; 唐卓文同志任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监事长,免去其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; 陈国强同志任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监事长; 罗亚宾同志任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; 金祥同志任湖州职业技术学院、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,免去其共青团湖州市委员会副书记、党组成员职务; 何卫军同志任中共吴兴区委常委,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; 王卿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委员; 丁罡同志任中共南浔区委常委,免去其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主任职务; 黄建丰同志任中共德清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(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)党工委委员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 熊卓越同志任中共德清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,免去其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)党工委委员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 鲁有铭同志任中共长兴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代主任,免去其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; 沈赋同志任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; 李敏芳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; 邱鑫渊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; 高建芳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; 徐靖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; 杨小丰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; 孔亮同志任市商务局党委委员; 马建明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; 王琨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; 王华同志任市新闻传媒中心(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)党委委员; 免去赵列克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 免去沈霞萍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职务; 免去方安明同志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、副主任职务; 免去王建祥同志的市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职务; 免去陆叙林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职务; 免去张恩林同志的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监事长职务; 免去王欣欣同志的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职务; 免去沈楚同志的湖州职业技术学院、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职务; 免去朱宝东同志的中共吴兴区委常委职务; 免去束明德同志的吴兴区政协副主席职务; 免去陈文龙同志的南浔区政协副主席职务; 免去毛建平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职务。 沈舟平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,免去其南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职务; 周文霞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; 蒋育琴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,免去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; 陈克娥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; 戴立新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(确定正处长级); 潘如新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,免去其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职务; 沈佩明同志任南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; 屠晓景同志任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,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; 王亚琪同志任安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; 免去吴云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 免去莫国繁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职务; 免去钟伟锋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职务; 免去费会平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职务; 免去沈芳君同志的安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职务。 2020年转业我市的正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情况: 邵宏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(正局长级);
杨月方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正局长级); 杨咏华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(正局长级); 陈奎峄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; 支德永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、二级调研员; 郎勤茂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、二级调研员; 李湖滨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二级调研员; 赵雪峰同志任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二级调研员。 | ||||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