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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近期干部人事任免 (2020年7月至9月)

发布时间:2020-10-19来源:南太湖先锋浏览次数:字体:[ ]

2020年7月至9月,省委、市委对我市部分干部职务进行了调整,其中部分职务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。现将职务任免情况通报如下:

李上葵同志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;

张宏亮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,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(兼);

免去夏文星同志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职务(5月已任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)。

蒋云良同志任湖州师范学院院长;

丁敢真同志任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;

潘音同志任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免去其市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;

李庆峰同志任湖州师范学院副院长;

劳士健同志任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;

免去张立钦同志的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职务;

免去叶金云同志的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(兼)职务;

免去陈亚明同志的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。

陈伟同志任市委巡察组组长,免去其市委副秘书长职务;

杨新初同志任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,免去其市委巡察组组长职务;

金淦英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(兼),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(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)党组书记、主任,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陆利明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,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
郁晓红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(兼),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(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)党组书记、主任,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市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职务;

朱剑梁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,免去其中共吴兴区委常委职务;

王建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、理事会主任,免去其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职务;

佘国勤同志任市商务局(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市投资促进局)副局长(兼)、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,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(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)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
曾云峰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,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,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副主席(兼)、市红十字会副会长(兼)职务;

周峻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副书记;

凌跃锋同志任市商务局(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市投资促进局)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,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

劳敏敏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、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,免去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职务;

邵正九同志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职务;

曹佩中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,免去其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
吴宇昕同志任市委党校(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、市社会主义学院、市行政学院)副校长(副院长),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;

杨培江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郑云华同志任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,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职务;

沈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、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
易明安同志任市司法局(市行政复议局)副局长,免去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、政委职务;

张红英同志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;

张佰元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、政委,免去其市司法局(市行政复议局)副局长职务;

盛新莲同志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免去其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职务;

马建根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蒋晓霞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(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)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肖争妍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王俊杰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(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)党工委委员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

孙建平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(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)党组成员、副主任职务;

徐永平同志任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;

徐兆辉同志任中共吴兴区委常委、副区长,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

潘帆同志任中共吴兴区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职务;

厉云燕同志任吴兴区副区长;

周国亮同志任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;

陈荫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;

陈昌水同志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;

免去赵晖同志的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;

免去褚连荣同志的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(兼)职务;

免去凌伯勋同志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;

免去黄培林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、理事会主任职务;

免去潘耕峰同志的市商务局(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市投资促进局)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职务;

免去蔡丰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
免去何振进同志的市司法局(市行政复议局)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

免去张向阳同志的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职务;

免去沈国民同志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职务;

免去沈宏同志的市总工会党组成员、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职务;

免去钮富荣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;

免去陈佐平的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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