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阳光发布 > 通知公告

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(第41号)

发布时间:2022-03-16来源:湖州发布浏览次数:字体:[ ]


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

(第41号)

 
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近期不断刷新单日病例数最高纪录;国内奥密克戎变异株引起的本土聚集性疫情频发,我市连续发现4例本土新冠阳性感染者。为控制社会面传播风险,筑牢疫情群防群控体系,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,现就全面从严从紧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:

一、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医院、学校等重点场所和交通枢纽、高速服务区、宾馆酒店、饭店餐馆、茶室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景区、影剧院、美容理发店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扫“湖州通”、测温、戴口罩(用餐时除外)等措施。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%,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科技馆、影剧院等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%。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的50%控制人数,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。

二、暂时取消全市各类线下节庆、会展、促销、商演、招聘、培训、讲座、体育赛事等公众聚集性活动。暂时关停酒吧、迪吧、KTV、麻将馆、棋牌室、足浴店、浴室、游泳馆、游艺厅、电子游戏厅、密室逃脱、桌游室、剧本杀、网吧等密闭场所。

三、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,严格落实师生日常健康监测。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、托管机构暂停线下培训(照护)活动。

四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,严防院内感染。监所、养老院、精神病院、福利院、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。

五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销售管理,暂停销售(含网络销售)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四类药品。

六、严格执行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并按规定报村(社区)备案,严格控制参加人数,全面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。

七、清明期间,提倡预约祭扫,限流、分时、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,避免人员聚集。祭扫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。

八、倡导省外来湖返湖人员按“愿检尽检”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;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、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按“应检尽检”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。

九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
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。

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2年3月14日

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